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六一二豪大雨 造成雲嘉南及屏東大淹水


《揮別水患系列》八年八百億 速填防洪缺口

【呂理德/專題報導】
  六一二豪大雨造成雲林、嘉義、台南及屏東地區嚴重淹水,也讓社會開始關切水患問題。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的資料,六一二水災,雲林沿海地區淹水面積約二○三平方公里,其中宜梧站暴雨量為五○六毫米,大於當地二百年重現期暴雨量,後安寮站日暴雨量三一○毫米,相當於廿年暴雨量;嘉義沿海地區鰲鼓站暴雨量四六七毫米,大於一百年重現暴雨量;台南和順站日暴雨量三六八毫米,大於五十年重現期暴雨量,曾文站日暴雨量四三七毫米,大於廿五年重現期暴雨量。
  地層下陷 排水設計不良

  從上述的資料分析可以得到初步結論,有的地區暴雨量並未超過防洪標準,卻仍淹水,有的則是防洪標準太低,所以淹水。台大城鄉所教授陳亮全指出,綜括言之,沿海低窪地區淹水原因,除了氣候因素外,當地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亦為主因,而地方政府區域排水設施及維護管理經費不足,縣市管轄河川管理較為鬆散,區域排水無法提升保護基準,降雨強度超過區域排水設計標準等也都是問題所在 。

  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也指出,區域排水一直是縣市政府的權責,過去省政府時代,雖然權責單位也是縣市政府,但工程預算編列在省 水利處,省府每年編列八十億到一百億的預算補助各縣市政府專款專用進行區域排水工程,如果地方沒有專業人才及施工設計能力,則由 省水利處進行協助。不過精省後,這些經費下放到縣市政府,但區域排水工程是長期計畫、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挖馬路、埋地下管線最容易引起民怨,所以在預算下放到各縣市政府後,地方區域排水工作就一直停滯不前。

  為了改善此一問題,經濟部水利署乃在今年正式向行政院提出易淹 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即一般俗稱八年八百億元水利建設計畫),並 於三月獲得行政院正式核定,希望能儘速將地方政府區域排水以及縣市管河川因經費不足而造成的防洪缺口補起來。

  易淹水區 水患治理迫切

  根據水利署的評估,以雲林縣為例,六一二主要淹水排水系統如新街、牛挑灣、馬公庴、羊稠厝等排水系統,如果能納入八年八百億元易淹水計畫中儘速辦理,將可以有效降低雲林水林、口湖、四湖、台 西等地區之水患。

  在嘉義縣方面,包括龍宮溪、荷包嶼、朴子溪支流、六腳鰲鼓、埤 子頭等排水系統,如能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中儘速辦理,將可以有效降低義竹、布袋、東石等地區之水患威脅。
  在台南縣方面,包括將軍溪水系、六成、永康、三爺溪等六一二豪 雨主要淹水排水系統,如能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中盡速辦理,將可以有效降低七股、麻豆、永康、佳里等地區之水患。

  高雄縣方面,包括林園、典寶溪、後勁等排水系統如能儘速發包,將可有效降低大寮、岡山、燕巢、林園、鳥松等地區之水患。

  屏東縣包括林邊、東港溪、武洛溪、牛埔、林邊溪等六一二豪雨主要淹水排水系統,如能納入計畫儘速辦理,將可有效降低林邊、東港、新園等地區之水患威脅。

  水利署長陳伸賢指出,從六一二豪大雨教訓,更加說明推動行政院早在三月所核定的八年八百億元水患治理計畫的迫切性,也希望國人、朝野及社會各界共同推動這項揮別水患的重大計畫。

拒政治口水 整體規畫除患。

  六一二豪大雨之後,行政院提出的八年八百億水患治理計畫,立即受到朝野的關切,但受到泛政治化影響,反而成了口水戰;如何釐清水患治理計畫內容以及目標,可能才是國人所關切的課題。
  台大土木系教授郭振泰就表示,就防治水患角度來看,八年八百億水患計畫,應該有其重要性,但現在已經演變成了政治性議題,這樣 的結果並非國人之福。

  受到全球暖化的影響,全球氣候異常已經日益明顯,一雨成澇,不雨成旱常為常態,而其受災範圍與程度遠較過去為烈。

  水患頻仍 五大原因作怪

  根據中央氣象局資料,以颱風為例,過去每年平均約三.五次颱風會侵襲台灣,豪大雨數十次,平均一年水災所造成的損失約一二八億元以上。但去年全年侵襲台灣的颱風就達九次,僅七二水災淹水面積 即達六五九平方公里。

  經濟部水利署統計,台灣易淹水低窪地區面積約一千一百五十平方公里,佔平地面積一萬三千四百平方公里約八.六%。其中以西部沿海鄉鎮為甚。
  之所以會造成水災頻仍原因相當多,專家認為,一方面是氣候異常,水文事件極端。第二是過去治理方式受限於經費,無法以整體性規 畫系統性治理。第三、地層下陷區及地勢低窪區排水不易,受潮害影響甚鉅。第四、都市高度開發,鄰近水岸處住宅區、工廠林立,逕流量增加。第五、既有排水路維護管理不良,斷面不足。

  水利署指出,在過去,地方政府財政困難,或對水利建設不夠重視,多未依權責編足經費。由於治理經費有限(每年僅靠編列於經濟部 水利署十億元補助款分配廿二個縣市),造成縣(市)管河川及區域 排水尚未治理近七成,亟待加速辦理,這些包括縣市管河川九十一水系一千三百二十公里,縣市管區域排水一千零六十七系統,八千九百六十九公里,事業海堤八處,因構造物年久失修及保護標準不足,其中約二十八公里亟待改善。

  為此,經濟部水利署乃提出八年八百億水患計畫,選定嚴重地層下陷及高淹水潛勢區、歷年易淹水地區內之都市住宅密集區、配合國家 重大建設、科技園區、工業區及重要農業區作為計畫預定辦理地區, 並以日降雨量達四五○毫米時淹水範圍內,選擇亟需處理地區約五百 平方公里內之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事業海堤為治理對象(含都市市區排水及下水道系統與上游坡地水土保持、農田排水等)。

  八百億 救二五○萬條命

  易淹水水患治理計畫範圍包括:縣市管河川廿條水系,縣市管區域排水一○六系統,縣市管事業海堤六處,而未列入計畫辦理之系統, 如因確有水患之虞亟需治理,得由地方政府報由水利署、內政部及農委會送推動小組邀集相關單位及人員審定後,呈報行政院核定辦理。整個規畫經費約十三億元、工程費約五八一億億元、用地費約二○六億元。預定於八年內完成。前五年規畫及治理併行,完成規畫後即接續辦理治理工程,已完成規畫者則自第一年起即優先治理。

  水利署強調,整治計畫完成後,估計可降低約五百平方公里高淹水 潛勢地區水患問題,保護約二五○萬人免於受到水患的威脅,每年可減少約一二○億元水災的各項損失,屆時縣(市)管河川、排水改善率由三三%提升至六○%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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