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2日 星期六

纏訟5年還清白 蘇治芬感謝親友



雲林縣長--蘇治芬、被指控向廠商、包商收賄這個案,經過一審、二審、法院都判無罪,檢方不服再上訴,10號,最高法院認從程序上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二審無罪判決,蘇治芬無罪確定。


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間,蘇治芬被控涉嫌向璟美環保公司收賄,檢方大舉搜索雲林縣府等處,並將雲縣長蘇治芬直接帶回偵訊後收押,最後法院裁定六百萬交保,但蘇治芬不但拒保,還高舉手銬,絕食長達11天,抗議司法不公

檢方起訴時對蘇治芬求處十五年重刑,但雲林地院審理兩年多,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其他被告的證詞也無法證明蘇治芬假借縣長職務指定承攬工程,一審、二審法院都判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三審,十號最高法院認定本案符合速審法的限制上訴三審條款,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二審判決蘇治芬無罪,全案定讞。

-1雲林縣長 蘇治芬==
-1台灣的司法 絕對是需要檢討
-1尤其是濫權起訴這部份
-1我覺得這要大大去檢討
-1這到底他為什麼會錯得那麼離譜
-1會對於某些政治人物 不斷追殺
-1這種追殺感覺
-1確實是(對政治人物)非常不好
-1會影響到對台灣民主信心
-1也會影響到身上擔負重責

蘇治芬也說,歷經五年多漫長訴訟終於還她清白,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兒子說她沒愧對蘇家祖先,感謝鄉親支持,讓她更有力量在政治道路上走下去,不過對她自己曾因此案遭羈押十一天,是否聲請冤獄賠償,她會再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2012-01-11,記者綜合報導)


檢察官不配提我家的名(蘇治芬無罪確定告白)

四年了
無罪確定

四年來
沒有開懷笑過
緊鎖眉頭
永遠哭喪著臉
無法掌握的明天
命運戲弄的人生

小時候
鄉下長者常說
可憐的"蘇東啓"
白色恐怖年代
民國50918
夜半,人被抓走了
8歲,景象依稀
15年來獨房
黑牢是他的家
獄牆是我們的記憶
政治是我們的宿命

秘密審判
軍事法庭
死刑、無期徒刑
知情不報的妻子
押入牢獄
妻離子散天地顛倒
狂風怒雨人人噤聲
害怕寫在人民的臉上
恐懼植入人民的心裡
戒嚴是統治的工具
民主是噩夢的開始
50年的黑暗史
火焼島上的石碑
那是台灣的忠烈祠

民國97113
中國大陸陳雲林抵達台灣
國事混沌人民不安
抗爭不斷警民衝突
當局視為民進黨作"亂"

民國97114
天亮,"縣長"被帶走了
羈押庭
他們出動了七位檢察官
收賄、貪污、重刑犯
劇本拼湊、荒謬
欲置人於死
我,寧可死

檢察官提到
我的家族對台灣民主過程的種種
我的家族坐黑牢有
爸爸、媽媽、弟弟
檢察官不配提我家的名
因他們為不義政權做事
因他們正執行不義之事

四年來
我不曾平靜
四年了
還我清白
不義政權依舊囂張
不義之事依舊咆哮
惡運降臨土地
權杖被撒旦掌握
族群撕裂和解無日
虛耗的內力佈滿周邊
智慧難求
愚昧當道

沉甸甸的台灣
讓人覺得好悲哀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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