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北港舊登記所原隸屬於台南地方法院管轄,位在今北港鎮仁和路上,北港文史工作者吳登興指出,1905年實施台灣土地登記規則,要求民眾對於土地的相關權力要在地方法院、法院出張所或登記所辦理登記,當時全台共設置廿一處登記所,北港登記所在1909年(明治42年、清宣統元年)5月落成啟用。
北港舊登記所木櫃(大圖下湖口紅色圈處),上面有 「下湖口」一欄(小圖),推測應該是「下湖口支廳」時期的檔案。 (呂東熹攝影) |
就文獻資料來看,下湖口支廳於1897年6月至1901年11月,原隸屬於舊台中縣(三縣四廳時期),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11月設「二十廳」,將原先的台中縣分為苗栗、台中、彰化、南投、斗六等五廳,斗六廳因而設立。
斗六廳設立於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11月至1909年10月間。斗六廳治設於斗六堡斗六街,下設林圯埔、崁頭厝、土庫、西螺、北港、下湖口、崙背等六支廳範圍包含現今雲林縣全境、南投縣竹山鎮和鹿谷鄉。
下湖口支廳,下設下湖口區、東勢厝區、下崙區、崙仔頂區四個區。
下湖口區:包括尖山堡的新港莊、蚵藔莊、牛尿港莊、下湖口莊、椬梧莊、謝厝藔莊(以上今屬口湖鄉);1915年2月27日改隸北港支廳。
東勢厝區:包括海豐堡的五塊寮莊、火燒牛稠莊(以上今屬台西鄉)、東勢厝莊、牛埔頭莊、程海厝莊、路利潭莊、下許厝藔莊、番仔藔莊(以上今屬東勢鄉);1915年2月27日改隸土庫支廳。
下崙區:包括尖山堡的溪尾莊、三條崙莊、內湖莊、 箔仔寮莊、飛沙莊、林厝寮莊(以上今屬四湖鄉);口湖莊、下崙莊、外埔莊(以上今屬口湖鄉);1915年2月27日改隸北港支廳。區長役場原位林厝寮莊,1914年遷至同堡飛砂莊。
崙仔頂區:包括海豐堡的崙仔頂莊、普令厝莊、山寮莊、什張犁莊、牛厝莊、坵厝莊、溪頂莊、海口厝莊、五條港莊、新興莊、蚊港莊(以上今屬台西鄉);1915年2月27日改隸土庫支廳。區長役場原位崙仔頂莊,1918年遷至同堡海口厝莊。
下湖口支廳廳治,原設於下湖口街, 明治42年(1909年)10月,台灣總督府將原有之二十廳,廢止合為十二廳,嘉義廳合併原斗六廳之大部分(除林圯埔併入南投廳外)、鹽水港廳之一部分,管轄範圍東至玉山,西臨大海,南至急水溪鄰台南廳,北至濁水溪鄰台中廳。並設立土庫、斗六(斗六廳直轄地區合併崁頭厝支廳、林圮埔支廳草嶺莊)、西螺(合併原斗六廳崙背支廳)、下湖口、北港、中埔(合併後大埔支廳)、竹頭崎、打貓、樸仔腳、東石港(合併原鹽水港廳布袋嘴支廳)、鹽水港(鹽水港廳直轄地區以外還加入果毅後區八莊,孫厝寮莊、過路仔莊、芋仔寮莊)、店仔口(合併前大埔支廳)等十二個支廳。
下湖口支廳治原設於下湖口街,可能是1907年下湖口港廢止「特別輸出入港」之指定,因此廳治由下湖口街改設於新港莊。 下湖口支廳也於1915年2月27日廢止,其所屬街庄改隸北港和土庫支廳。
下湖口支廳的存在,至少從1897年6月,至1925年2月止,約28年時間,北港舊登記所成立於1905年5月,橫跨下湖口街、新港庄時期,但下湖口支廳廳舍資料至今不知流落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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