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 星期五

六輕切割汙染物質 環團不滿提上訴



台塑六輕4.7期擴建案在101年通過環差審查,不過當時環評大會要求,關於致癌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計算,除了製程本身的排放還要納入油漆塗佈等五個項目,六輕不服提起訴願成功,行政院把這項結論撤銷。但環保團體不放棄再提行政訴訟,最後最高行政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不得單獨撤銷這項結論,獲得環保團體的肯定。

六輕工業區排放的致癌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汙染量該怎麼計算?環保署環評大會在審查4.7期擴建案時認為,除了製程本身的排放,也要把油漆塗佈、冷卻水塔等五項排放量,全都計算進來,並附帶寫進結論裡。不過六輕不服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行政院將這條結論撤銷,訴願成功。但環保團體不接受六輕切割汙染,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勝訴,近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駁回行政院上訴。

==律師 詹順貴==
避免VOC整體(排放)
逾越當地的環境容量
所以是作為
它有條件通過的一部分
環評委員綜合判斷的
一個因素之一
不能單獨的切割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的計算方式,是屬於「行政處分不可切割之一部」另外最高行政法院更引用憲法、環境基本法,強調環境保護的價值,讓環團很欣慰。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 吳麗慧==
是有站在人民的健康
或者是地方永續發展
土地長期不能夠再汙染下去的
這種立場去看這樣的問題
讓我們很高興

面對訴願被撤銷定讞,台塑石化董事長陳寶郎表示等收到判決書才能表示意見。而環團強調,六輕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是事實,對居民來說,不管是製程中排放,或是塗油漆時產生的,汙染就是會傷害健康、無法切割,也很欣慰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站在保障居民健康的這一邊。(記者 林靜梅 陳立峰 台北報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