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 星期五

口湖鄉所欠款 包商申請查封

2012-06-02 01:38 中國時報 【張朝欣/雲林報導】

口湖鄉「尖山大排排水整治工程」三年前完工,承包商因收不到上億工程款,向法院申請本月七日查封口湖鄉公所土地,鄉公所一日強調設計監造均由縣府負責,公所僅負責發包,縣府則表示經仲裁應給付工程款過於龐大,已向中央尋求財源紓困。


經濟部水利署為解決口湖地區遇雨即淹水情況,編列五億餘元經費進行「尖山大排排水整治工程」,九十五年三月動工興建,原本預計九十六年十月底完工,但卻因工程展延與物價波動等因素,遲至九十八年二月完工。

承包商瑞鋒營造公司表示,由於施工成本增加了工程展延追加款與物價調整款,導致總工程金額增為六億九千餘萬元,經仲裁庭判決雲林縣政府應付一億三千餘萬給公司,但與公司訂約對象口湖鄉公所目前僅支付五百餘萬元。

雲林縣政府指出,本案共經兩次仲裁,物價調整款部分,依相關規定可由廠商向訂約機關口湖公所申請契約變更,再向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補助,但廠商卻未向公所申請而採仲裁方式辦理。另預算書未編列工項等費用部份,因工程預算書是委託專業顧問公司編列,如因工項未編列預算,應可請顧問公司檢討並變更,今仲裁判斷後應給付費用,是否顧問公司有相關疏失,將以仲裁判斷理由向顧問公司求償。

口湖鄉公所表示,由於本案經仲裁判斷應給付工程款項過於龐大,公所實在無法負擔,因此將請縣府與中央協助解決,萬一公所土地被查封,公所只好暫停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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